鲁山县人民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2-06-27  作者: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平顶山市某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建筑用石、机制砂加工、销售的民营企业,鲁山县院在办理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中,了解到该公司在鲁山县某乡村与群众土地承办经营权流转过程中产生纠纷,该村三名群众将该公司的生产设备、建筑设施损毁,公司生产经营因此停滞,双方均遭受损失。因双方矛盾未能得到解决,该公司生产经营一度受阻。

该案能否妥善处理,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鲁山县院按照“六稳”“六保”的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职能作用,由案件承办人多次与群众进行沟通,了解群众诉求,并向群众释法说理,建议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同时,承办人多次走访该企业,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并联合公安机关、村委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后该公司与群众达成和解并出具谅解书,不再追究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该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根据该二人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一名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合长期羁押的状况,申请检察机关对该二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鲁山县检察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立足社会稳定大局,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遂决定对该二人取保候审通过该案的妥善处理,进一步化解了企业与群众之间的矛盾,持续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