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人民检察院 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鲁山人民检察院 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时间:2020-12-07  作者: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1.jpg

10月31日上午,在鲁山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闻延菲就2016年以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做了专项报告。经过审议,报告得到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与会委员经过表决,全票通过了报告。

2.jpg

闻延菲检察长在报告中说,2016年以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以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刑事强制措施和刑罚执行公平公正,以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为主线,不断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三年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考评中荣获第一名、第二名各一次,部门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二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二名同志荣获嘉奖一次;2017年以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在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工作中探索形成的“一、三、五工作法”得到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和批示,被河南法制报、大河网、平顶山日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3.jpg

与会各位常委会委员在审议时充分肯定了鲁山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要紧紧围绕“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促进实现刑事执行法律功能”两条工作主线,规范监督,加强办案,统筹做好核心业务,以实际行动保障刑事执行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