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检察院开展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
鲁山县检察院开展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
时间:2020-12-07  作者: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精神,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2019年8月23日,鲁山县院按照上级院统一部署,举办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今天的活动共有两项议程:第一项:实地参观。工商联各位委员、企业界人士在检察院党组的陪同下参观了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管大厅、办案区、检委会会议室、荣誉室、党员活动室、干警活动室、检察官书屋,各责任部门就办公区功能作了简要介绍。第二项:召开“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座谈会。首先,党组书记、检察长闻延菲同志代表检察院致欢迎词,希望通过今天的活动,进一步加深工商联领导和各位企业家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增进检察干警对工商联工作和企业运营的了解,为检察机关更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打造好平台、搭建好桥梁、提供更多思路和方法。就司法体制改革后,鲁山县检察院的人员结构、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各内设机构的职能职责向工商联各位委员、企业界人士做了介绍,围绕省、市院确定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主要活动和重点工作向工商联各位委员、企业界人士作了详细阐述。其次,工商联主席李斌就如何加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和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如何更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县域民营经济发展作了讲话。最后,受邀企业界人士介绍了企业运营情况、营商困难和司法需求,就检察机关如何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建议意见。各责任部门就下步工作中,如何进一步拓宽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路径,完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举措,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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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步工作中,鲁山县院将认真梳理各位委员、企业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上报、答复、落实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高检院“11条执法司法标准”和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出台的“30条意见”,明确任务,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强化措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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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海军带领相关部门干警到产业集聚区某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