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使命引领新征程 新目标激发新动能
新使命引领新征程 新目标激发新动能
时间:2023-02-13  作者: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新闻背景

记者从7月28日召开的平顶山市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推进会暨2022年上半年业务工作调度会上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鲁山县人民检察院38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均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三之列。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该院以“六个专项活动”为抓手,着力抓好业务质效考评、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的结果。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对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鲁山县委书记刘鹏、县长叶锐对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

近日,记者深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采访。




“比一比进度怎么样,提一提工作精气神,议一议后面怎么抓。要以起步即冲刺、开局即决战的奋斗姿态,寻找突破、争创一流,全力开展‘六个专项活动’,为实现‘七个高质量’、建设生态文化美丽富强新鲁山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今年4月2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建广在“六个专项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激情澎湃,以乘风破浪的斗志、自我加压的干劲,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

今年3月,时任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的冯建广被任命为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4月在鲁山县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全票当选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上任后,冯建广把责任放在心上、把使命扛在肩上,紧紧围绕市人民检察院部署的“六个专项活动”,带领全院干警锐意创新、务实重干,踔厉奋发、能动履职,在“争先进、创一流”中创造新业绩、再上新台阶,成绩突出,亮点纷呈。




与县公安局完善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在“主要业务指标优化”专项活动中,从今年4月份开始,该院为强化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与县公安局完善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全力推动主要业务指标优化提升。

该机制从工作原则、职责、制度、监督范围、监督方式、时间安排等6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探索成立了公检联合审查案件模式,对适时沟通、研判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与公安机关相互通报办案数据,打破信息壁垒,全程把控;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有效提高引导侦查取证率;加强对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全面提升羁押必要性审查率,降低诉前羁押率等。

今年上半年,该院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为100%,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率、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率均为0。



与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建立“军检融合”工作机制

在开展“特色亮点工作评选”专项活动中,从今年4月份开始,该院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深化“军检”合作,与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建立“军检融合”联席工作机制,依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该机制注重能动履职,经常召开联席会议,联合行文,制定实施新时代军地检察协作意见;注重红色传承,督促相关部门对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注重司法为民,在检察院挂牌成立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服务,及时解决军人军属的“急难愁盼”问题。

“军检融合”联席工作机制的实施,提升了检察公益诉讼对英烈的保护力度,提升了对被害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提升了对军人军属司法救助的力度,提升了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融合力度,提升了检察护航军人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司法保护力度。

今年上半年,该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监督修缮和保护烈士陵园、革命遗址6处。 




与县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工作机制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中,从今年4月份开始,该院以优质的检察服务对接民企司法需求,与县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工作机制,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该机制坚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司法,每季度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围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进行交流,听取民营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检察长联系企业、班子成员分包企业机制,认真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帮助企业经营者纾困解难;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法治培训,帮助民营企业家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贯彻落实“少捕慎诉”司法政策,对涉企案件坚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慎用限制人身和财产的强制措施。

今年上半年,该院走访民营企业30余家,协商建立完善六项常态化服务机制,解决问题10个,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新旧动能加速转换。





与县司法、民政等部门建立涉稳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中,从今年4月份开始,该院以“时时放心不下” 的责任感,与县司法、民政等部门建立涉稳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该机制形成相互联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链条,紧盯重点部位、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拉网式风险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做到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及时清零,把问题和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冯建广介绍说,经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也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抓案件质量指标,促办案质量

今年4月15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案卡信息填录培训,由该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张海涛主讲。

此次培训旨在全面适应检察业务数据改革,规范使用检察业务统一应用系统,确保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填录真实、准确、完整,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通过培训,办案人员均表示,对案卡规范填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会在实际办案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中加以熟练应用,不断提高案卡规范性填录本领,发挥数据效能,服务办案质量。

这是该院开展“主要业务指标优化”专项活动的一个场景。

“主要业务指标优化”专项活动针对的核心是办案质效。因此,该院以抓64项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为导向,采取多项措施,以考评指标系统化提升工作为统领,推进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首先,该院念好“转、析、研、督”四字诀,力促业务数据提质增效。

一是“转”,即转变理念,做到理念一新天地宽。今年上半年以来,该院把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核心业务数据作为检察工作的“晴雨表”“风向标”,准确把握数据背后的司法规律和司法理念,每周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对检察业务数据进行多维度“体检”,不断提高部门负责人及员额检察官核心数据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

通过转理念,把“要我做”的职能管理方式变成“我要做”的进取方式,全院上下形成重视办案质量主要指标、狠抓办案质量主要指标的良好氛围。

二是“析”,即对业务数据梳理分析,做到深挖细查,找准“病因”。今年上半年以来,该院案管部门定期向检察长汇报办案质量主要指标情况,根据检察长要求,对数据指标进行表格式分析。各部门紧紧围绕各项业务考核数据,纵向分析各项业务数据在上周、上月的进展情况,横向分析各县(市、区)检察院的排名情况。

通过对比分析,该院查找到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与短板,找出了症结所在,为确保业务数据在预期时间内能够有明显起色奠定了基础。

三是“研”,即研究责任落实,做到靶向施策、目标引领。今年上半年以来,该院通过召开业务数据研判会商会议,将优化办案质量主要指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分管领导负责督促分管部门分析研究办案质量主要指标,把办案质量主要指标责任压实落细;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适时分析研判办案质量主要指标及排名变化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员额检察官自觉认领各自的任务目标,抓好工作落实,注重工作实效。

通过抓责任落实,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人人有任务、人人有压力,实现了优化数据指标的最大合力。

四是“督”,即督导落实目标任务,做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今年上半年以来,该院针对每一项数据制定明确的目标任务,成立检察业务核心数据督导组,由专人负责,以通报和提示函的形式进行督办,倒逼办案质效提升。

通过督导问效,该院优化数据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先进项指标大幅提升、空白项指标基本消除。

其次,该院采取“五抓”方式,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一是抓指标质量监管。建立办案质量通报机制,形成对检察业务数据采集、生成、修正等一体化、全覆盖监管,并开展当月业务数据自查自纠,对存在的数据质量问题立即通报,督促案件承办人及时修正。

二是抓落后指标整改。针对暂不理想的案件质量指标展开讨论,认真剖析问题成因,找准症结,通过完善指标整体监督、追踪单项监督,逐个抓整改提升。

三是抓内部横向联动。严格落实综合业务部门管理责任和办案主体责任,通过开展综合分析和专项分析,对于一定时间范围内的业务动态进行跟踪与反思,保证检察工作更加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

四是抓外部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的相互监督与配合,并及时整改回复,提升监督质效。

五是抓考核考评强化。将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纳入检察人员考核,突出办案质量和效果,引导检察官切实把案件办准办好办活,进一步激发干警能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虽然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业务质效指标数据整体向好,但是仍要进一步增强‘坚持就是胜利’而不是‘坚持就能躺赢’的意识,传导压实考核责任,持续优化各项数据指标,全力抓好案件质量。”冯建广说。



用真心服务群众,提能力作风

6月13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一起涉民营企业经营犯罪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听证会。

听证会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人员的意见,保证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果。

会前,该院多次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系初犯,认罪认罚且有法定从轻情节,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

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向听证员进行阐述。听证员充分听取了案件情况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该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立场。

这是该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的一个场景。

该院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检验工作质效的主要标准,采取多项措施,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让群众拥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严厉打击,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院加大对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犯罪和网络平台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的惩治力度,督促有关部门重点对农贸市场、菜篮子产区、种养殖生产基地、冷库物流中心等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上半年,该院共督促有关部门检查餐饮单位3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20余家,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全力守护,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对河湖清四乱、城市黑臭水体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尤其是针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土地污染等情况,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并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10件,其中污染乡村环境案件6件、破坏乡村生态资源案件4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涉农检察建议6件,支持诉讼案件4件,恢复土地面积10亩(1亩≈666.67平方米)。

——司法救助,多元司法救助温暖民心。

该院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由“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深化拓展司法救助工作,消灭救助空白点;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司法救助力度;加大对贫困人口、未成年人、军人军属、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救助,实行优先办理、快速办理。

今年上半年,该院司法救助5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应听尽听”,推动公开听证全覆盖。

该院开展“全面推进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活动,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群众代表参与听证;树立“能听证尽听证”的工作导向,将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全面贯穿于检察办案中;完成规范化检察听证室建设,确保检察听证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今年上半年,该院共举行公开听证25次。

——协作配合,构建新型检律互动关系。

该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畅通律师办案“绿色通道”,充分保障律师的阅卷权,广泛听取律师的合理诉求,积极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满意度。

今年上半年,该院共接待律师及辩护人44人次,安排光盘阅卷39人次,听取意见10人次,收集到有价值的意见建议3条。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探索服务群众新方法,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冯建广说。  




以干部示范带动,聚发展合力

5月7日,冯建广带领该院部分党组成员到帮扶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冯建广一行先后走访了瀼河乡老西村、熊背乡宝山村,深入村民家中看望慰问,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拉家常”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解答相关法律咨询,进一步提升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为回应群众合法诉求,冯建广变被动听取信访案件汇报为带案下访,主动前往信访人家中实地走访,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和意见,寻求化解矛盾的方法和途径。

这是该院开展“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专项活动的一个场景。

“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专项活动针对的责任是以上率下。因此,该院为持续锻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纪律过硬、专业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采取多项措施,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带动机关干警“群雁效应”。

该院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办案工作机制。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重要监督案件等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强调领导不得挂名办案、委托办案、办理简案,要直接办理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切实发挥领导在司法办案中的带头、示范、引领作用,提升领导直接办案质效,坚决防止办案流于形式。

该院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坚持“信访大多是难案,难案就要领导办”的理念,认真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完善释法说理,限期解决到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示范引领作用,实行群众来信一把手阅批制度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所有群众来信均由检察长亲自阅批。

该院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五办工作机制”,领导对受理的群众信访件做到7日内给予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给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今年上半年,该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27人次,办理群众来信5件,息诉率100%。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带头办案,既是履行检察官职责的具体体现,更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通过高效精准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员额检察官作出表率,发挥了领导干部办案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冯建广说。



勇立潮头方显担当,干在实处永无止境。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和鲁山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保先进、创品牌,提质量、进位次,圆满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