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中央政法委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紧密结合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要求,依法能动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事业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通知指出,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决策部署,根本要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在学深悟透、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做实”。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检察能动履职不折不扣落实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牢记“国之大者”,以法治之力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强化法律监督,在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贡献检察力量;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要以“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韧劲和决心,紧密结合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要求,心无旁骛做好自己的事,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通知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做好“结合”文章,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检察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起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把抓实当前工作、谋划明年工作与推动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把全员全覆盖主题培训与各级各类常态化培训结合起来,把领导干部带头学与党员干部自觉学结合起来,把系统内学习宣传研究与向社会宣传阐释结合起来,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将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融于心、铸于魂、践于行。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压实领导责任,把握正确导向,做到务求实效,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融入日常学习教育,贯穿各项检察工作始终,真正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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