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以来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获全票通过
鲁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以来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获全票通过
时间:2020-12-07  作者: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0年12月3日,鲁山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隆重召开。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闻延菲向大会做县检察院2018年以来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受到与会代表一致好评,在对报告表决中获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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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连续位居全市先进位次,其中2018年侦查监督工作位居全市第三;2019年综合考评位居全市第一。另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一次,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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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对2018年以来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一是依法履行审查逮捕职能,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紧紧围绕平安鲁山建设,深入分析社会治安状况,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二是认真履行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努力促进执法公正。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着力监督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三是贯彻落实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完善侦查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围绕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着力健全侦查监督体制机制。四是建设高素质侦查监督队伍,着力提高监督能力。大力推进侦查监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努力让司法办案更加公正高效、更加规范文明。
报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鲁山县检人民察院将充分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坚持规范司法、精细办案,努力提高侦查监督法治化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被监督意识,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二是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三是坚持以司法公正为引领,努力完善侦查监督机制;四是坚持以提升能力为目标,大力加强侦查监督队伍建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鲁山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侦查监督工作报告,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恪尽职守,扎实努力,不断开创侦查监督工作新局面,为维护公平正义、服务鲁山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