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闻延菲作工作报告
【聚焦两会】鲁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闻延菲作工作报告
时间:2021-08-17  作者:鲁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8月15日,在鲁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闻延菲作工作报告。

2020年工作回顾


上矩形

2020年,鲁山县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及市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担当作为、奋勇前行,为鲁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


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准确把握方找定位,以服务大局新作为建功新时代。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依法战疫中践行初心使命,交好检察答卷。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在抓好自身防控的同时,组织66名党员干警深入社区参与联防联控。购置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捐赠给帮扶贫困村、社区及关爱的失依儿童。依法严厉打击涉疫刑事犯罪切实维护防疫秩序,促进社会稳定,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人,提起公诉3人。借力科技,广泛运用三远一网等信息技术办案,既有效减少人员接触,又确保案件按期顺利办结,共远程提审317人次、远程庭审190人次、远程送达54件次,线上办案成为防疫背景下检察工作常态。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六清要求,强化问题研判、态势分析,实行挂图作战。坚持不放过、不凑数”加大办案力度与保证案件质量并重,认真落实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向省、市检察院请示汇报制度,市检察院请示汇报制度,牢牢把住黑恶犯罪定罪关口。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047人,提起公诉413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4886人,提起公诉4255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提起公诉1415人,依法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审慎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慎用逮捕、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综合考量犯罪情节轻重、社会危害性大小等因素,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关键岗位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24人,着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体现检察温度。

扎实做好涉农检察工作。依法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办理崔某某挪用公款一案,推动解决土地权属争议,依法将被挪用的15万元征地补偿款快速返还至群众手中,同步开展法治宣传,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群众进行摸排建档,对符合条件的主动开展帮扶,先后给予19人司法救助40余万元。配合开展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依法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提起公诉12人,助力守牢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积极主动作为,在推进社会治理中彰显检察担当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依托司法办案,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83410人,提起公诉576749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凝聚打击合力,最大限度追赃挽损。

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7人,提起公诉51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9人,不起诉10人,建议采取非羁押措施5人。推进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等制度落实,依法限制从业人员3人。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聘请心理咨询师、公益律师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县关工委、心理咨询中心共同举办让爱走动品格训练夏令营。积极开展失依儿童关爱活动,为64名涉案失依儿童建立关爱档案,向其捐赠防疫物资、手机、书籍,举办暑期爱心读书会,丰富课外生活,开阔视野。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先后走进20余所学校进行法治宣讲,受教育人数累计2万余人。我院关爱涉案失依儿童系列工作做法被最高检转发,被法治日报、正义网等媒体报道。

全面参与社会治理。牢固树立办信就是办案、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打造智能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用一站式便民服务24小时自助检察服务模式,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全面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领导办信、当面接谈来信人等机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100%加强类案分析研判,针对案件背后反映的社会治理薄弱点和风险点,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5件;对醉驾案件多发频发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专项调研报告,为社会综合治理提供决策参考。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22人,提起公诉11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5人、监督撤案10件,纠正漏捕63人、纠正漏诉27人;提出刑事抗诉6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不当行为7件;纠正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不当行为5件,监督执行财产33万元;纠正监外执行监管单位和社区矫正机构不当行为4件;依法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案件线索开展初查44人。

做强民事检察。注重精准监督,对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改判2件;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3件,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引导群众服判息诉50余件,维护法律权威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采纳。监督法院依法执行,提出纠正执行违法检察建议6件。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件,移送犯罪线索11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助推依法行政作用,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8件,向法院和相关行政单位出检察建议8件,均被采纳。积极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成立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裁执分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理的一起非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牢把握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工作定位,围绕五个领域积极履职,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护社会公益。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积极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办理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11件,针对河流污染防治出检察建议11件,督促清理堵塞河道1.5公里,清理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7000余吨,修复污染水源2处,复垦占用耕地4.72亩,我院保护生态环境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媒体报道。


四、深化改革创新,在激发内生动力中改进检察工作



坚持强化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助推检察工作新发展。

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稳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深化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以检察官业绩考评推动优化-件比,从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提纲等细节着手,切实把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贯彻到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实现。2020-件比1:1.29,位居全市第一。认真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制度,共办理案件377件,出庭支持公诉113次。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5次,就案件认定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意见和建议,在互动沟通中凝聚法检合力,双向发力促公正。

积极落实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宽严相济,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办案理念,对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9.7%,量刑建议采纳率95%;深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建议对11名在押人员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均被采纳。适用速裁程序122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95件次,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探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智能化建设,全力打造智慧检务体系,引领检察办案提档升级。积极参与全县政法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为检察业务发展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五、加强自身建设,在坚持固本强基中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抓基础谋长远,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坚持政治引领。牢记初心使命,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强化党性教育,组织政治理论学习60余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筑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情况、重要事项。

提升专业素能。着眼提升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用好中检网院、检答网、学习强国等平台,通过组织参加培训、公诉人竞赛、岗位练兵等方式,不断提高干警工作热情,增强办案技能、司法能力,7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能手优秀管理人才。

持续正风肃纪。落实深化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建立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机制,积极排查权力风险点,开展班子成员廉政谈话16人次、干警提醒谈话30余人次,廉政家访60余次,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落实从严治检各项纪律要求,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公车管理使用等各类检务督察12次,对发现的问题点名到人、通报到事。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以强有力的纪律作风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群众代表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检务活动20余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综合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实时发布检察动态,主动公开案件信息1051件、法律文书714份,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2021年工作意见




2021年“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关键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县工作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坚持不懈抓落实、提水平,为建设生态文化美丽富强新鲁山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检察职能,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再谋划。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在促进司法公正上再提升。    


三是深化体制改革,在提升司法办案水平上求质效。


四是全面从严治检,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再发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鲁山县人民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全县人民的监督支持下,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为建设生态文化美丽富强新鲁山贡献检察力量!